石膏屬於礦物類中藥,是經採挖礦物——石膏,並去除表面雜質後所取得的純石膏礦物,主要成分為含水硫酸鈣(CaSO4•2H2O)。
石膏是常用清熱瀉火藥。據中醫理論而言,石膏的藥性藥味屬於辛、甘,大寒的藥物。它歸經於肺、胃經,故對肺胃臟腑及其經絡具有較明顯功效。
石膏可內服和外用皆可。
石膏配伍其它中藥一同煎劑內服時,應用生石膏,並將其打碎再煎。一般建議用量為15-60g。
外用石膏則應經過火煅成粉未,方可使用。用單獨或配合外用。
資料只供參考。實際劑量因人而異,根據個人年齡、性別、身體狀況、病程等,劑量皆有所不同。有關中藥的實際用量,請向註冊中醫師查詢專業意見。
過量或誤服石膏,可損傷脾胃,引致脾胃虛弱,可見食慾不振、腹痛、腹瀉、消化不良、體倦乏力等副作用。
如對個別中藥的副作用或可能出現的藥物反應存疑,應在服用中藥前,向註冊中醫師查詢專業意見。
– 對石膏或其成分過敏之人士。
– 妊娠期婦女,不應服用石膏。
– 脾胃虛寒者,不適用石膏。
– 陰虛內熱患者,應慎用石膏。
資料只供參考。如不確定自身是否適合服用個別中藥,應向註冊中醫師、醫生、藥劑師查詢專業醫療建議。
常用配伍: